工伤赔偿多久能下来?


工伤赔偿的时间在不同的情形下会有很大的差异,这主要取决于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以及赔偿程序等多个环节的进展情况。 首先是工伤认定环节。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会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接着是劳动能力鉴定环节。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最后是赔偿环节。如果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一般在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完成后,社保经办机构会在一定时间内支付赔偿款,通常在几个月内。但如果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赔偿费用由单位支付,要是单位不配合,可能就需要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来解决。劳动仲裁一般在受理后4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若对仲裁结果不服向法院起诉,一审普通程序审理期限一般为6个月,简易程序为3个月。所以在单位不配合的情况下,时间可能会拖得比较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