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饰隐瞒罪在看守所要多少天才能结束?


掩饰隐瞒罪,全称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指的是行为人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 至于在看守所的时间,要经过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这几个阶段,每个阶段的时间都不是固定的。 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一般不超过两个月。不过,如果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要是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等,在上述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如果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前面的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另外,如果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进入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要是检察院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每次补充侦查的时间是一个月,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到了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特定情形(如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等)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综上所述,掩饰隐瞒罪在看守所的时间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可能短至几个月,也可能长达数年,需要结合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判断。相关法律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