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讨要的追诉期是多久?


在法律领域,“追诉期”准确来说在欠款讨要的情境中对应的是“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义务人就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简单来讲,就是如果过了这个时间去法院起诉,对方可能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你可能会失去胜诉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对于欠款纠纷,如果双方约定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从还款日期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三年。例如,借条上写明2022年1月1日还款,那么从2022年1月2日开始计算三年的诉讼时效,到2025年1月1日截止。 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但要给对方合理的准备时间。在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过,如果债权人在权利被侵害之日起20年内没有主张权利,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 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可能会因为一些法定事由而中断、中止。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比如,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债务人催要过欠款,那么诉讼时效就会中断,重新开始计算三年。 如果超过了诉讼时效,债权人仍然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是如果债务人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法院可能会驳回债权人的诉讼请求。不过,如果债务人自愿履行债务,之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反悔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