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拘留时间是多久?

我家里人被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给拘留了,我特别着急,想知道这种情况下一般会被拘留多长时间,会不会一直关着啊,我很担心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就想先了解下法律规定的拘留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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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是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的情形,并不是关于拘留时间的规定。下面为你详细解释拘留的相关时间规定。 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一般情况下,拘留的期限是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的时间,加上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这个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在一般情况下是三日以内。而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所以一般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就是3+7=10日。 不过,在特殊情况下,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那么此时,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就变成了(3+4)+7=14日。 另外,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这样算下来,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就是30+7=37日。也就是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可延长,对于流窜等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时间可延长至三十日,检察院应在七日内作出决定。所以,一般来说,刑事拘留最长不会超过3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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