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条刑事拘留要关多长时间?
我被依据第八十二条规定刑事拘留了,心里特别慌,完全不知道这种情况下会被关多久。也不清楚后续会有怎样的流程,很担心会一直被关着。想知道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的时间规定是怎样的,能不能给我个明确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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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这里提到的第八十二条一般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该条规定了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法定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刑事拘留是一种临时性的强制措施,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关于刑事拘留的期限,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是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期限加上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总共是7天。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所以,对于这类特殊情况,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37天。 如果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被拘留的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如果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总之,一般的刑事拘留期限最长为7天,特殊情况下,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最长可以达到3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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