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的冷静期是多久?
我打算和另一半协议离婚,听说现在有个冷静期,我不太清楚这个冷静期具体是多久,担心会影响后续安排,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这个冷静期时长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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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冷静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设立的一项新制度。通俗来讲,就是夫妻双方去民政局申请协议离婚后,不会马上拿到离婚证,而是要经历一段时间的冷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等离婚登记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所以,协议离婚冷静期的时长为三十日。从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并被受理开始计算,这三十天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撤回申请。而且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天内,双方还需要共同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如果未去申请,同样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样规定的目的是给夫妻双方一个重新考虑的机会,避免冲动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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