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留置法定期限是多长?

我最近遇到个事儿,别人把我的东西留置了。我想知道对方能留置我的东西多久,这个时间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吗?要是超过了这个时间我该怎么办?想了解一下留置的法定期限具体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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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留置的法定期限在不同情况下有不同的规定。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三条规定,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六十日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限,但是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也就是说,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一般情况下留置权人要给债务人六十天以上的时间来履行债务。比如甲把一批货物留置了乙的,如果他们没有约定乙履行债务的时间,那么甲至少要给乙六十天时间去还钱或者完成相关义务。 对于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因为其具有特殊性,不能长时间保存,所以不需要给六十天以上的期限,留置权人可以及时对这些动产进行变价处分。例如留置的是新鲜水果,就不能长时间留置,要尽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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