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人身侵害的追诉期限是多久?
我之前遭遇了医疗人身侵害,当时没太在意,现在过去一段时间了,想追究责任,不知道还能不能行,所以想了解下医疗人身侵害的追诉期限到底是多久,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这个期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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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领域,追诉期限其实对应的是诉讼时效这个概念。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也就是说,如果过了这个期限去法院起诉,对方要是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那自己的权利可能就没法通过法院得到保护了。 对于医疗人身侵害这类民事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所以,一般情况下,医疗人身侵害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这里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个关键判断点。“知道”很好理解,就是自己明确知晓权利被侵害这件事。“应当知道”则是指根据一般人的认知水平和当时的情况,当事人应该能够发现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比如,在医疗过程中,如果医生当时就告知了患者因为医疗行为导致了某些损害,那从这个告知时间开始计算诉讼时效。要是当时没发现,之后通过检查等方式才发现身体因之前的医疗行为受到损害,那就从发现的时间开始计算。 不过,也存在特殊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还规定,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这意味着,即使权利人一直不知道自己权利受侵害,从权利实际受到损害那天起超过二十年再去法院起诉,法院一般是不会受理的,除非有特殊情况并经过法院批准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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