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我之前遭遇了一起医疗事故,当时因为一些原因没去追究责任。现在过了一段时间,我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又担心过了诉讼时效。我想了解下,医疗事故纠纷的诉讼时效到底是怎么规定的,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过期了会怎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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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一个很关键的法律概念,它是指患者或者其家属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 简单来说,诉讼时效就像是一个时间限制,如果在这个时间内你不向法院起诉,那么你可能会失去通过法律手段获得赔偿等权益的机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医疗事故纠纷中,“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一般是指患者发现自己因为医疗行为受到了伤害,并且知道是哪个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的责任。比如,患者做完手术后,发现身体出现了之前没有的问题,经过检查确定是手术操作不当导致的,从这个时候起,诉讼时效就开始计算了。 不过,如果因为一些特殊情况,患者一直不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损害,那么从权利实际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法院就不再保护了。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法院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延长这个期限。所以,一旦发现医疗事故,要及时关注诉讼时效问题,尽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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