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时间一般是多久?
我最近申请了一个商标,听说会有商标异议程序。我不太清楚这个商标异议时间是怎么规定的,想了解一下一般情况下商标异议时间是多久,会不会影响我的商标正常使用,所以来问问大家。
展开


商标异议是指公众对某一经过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局提出该商标不予注册的反对意见,即要求商标局在规定的3个月异议期满后不要核准该商标注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这意味着,从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开始计算,有三个月的时间供相关权利人或公众提出商标异议。例如,商标在1月1日初步审定公告,那么从1月1日开始往后数三个月,到3月31日这个期间,都可以提出商标异议。 过了这三个月的异议期,如果没有异议提出,商标局就会核准该商标注册。而一旦有人在异议期内提出了商标异议,商标局会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所以,对于商标申请人来说,在商标初步审定公告后的三个月内,要密切关注是否有异议提出。对于想提出异议的相关权利人或公众,一定要在这三个月的法定期限内行使自己的权利。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