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既有公章又有经办人,究竟谁应成为被告?

我和一个公司签合同,合同上既有公司公章,又有经办人的签字。现在出了纠纷,我要起诉,可我不知道该把公司还是经办人列为被告。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遇到这种情况,到底该以谁为被告合适呢?
展开 view-more
  • #法律被告
  • #公章效力
  • #经办人责任
  • #法人责任
  • #合同纠纷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既有公章又有经办人的情况下,确定谁应成为被告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关系和实际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白法人和自然人在法律上的不同地位。法人就是像公司这样的组织,它在法律上有独立的地位,可以独立承担责任。而经办人则是自然人,是代表法人来处理事务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条规定,执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的人员,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对执行其工作任务的人员职权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如果经办人是在其职权范围内,以公司的名义实施的行为,并且加盖了公司公章,那么通常情况下,这个行为的法律后果是由公司来承担的。比如,公司的销售人员在销售合同上加盖公司公章,这个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就应该由公司来承受。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因为这个合同产生了纠纷,一般是把公司列为被告。因为公司是法律上认可的责任承担主体,公章就是公司对外进行意思表示的一种重要标志。 然而,如果经办人超越了职权范围,实施了一些行为,并且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职权的,那么可能就需要具体分析经办人是否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例如,经办人未经公司授权,擅自以公司名义签订了一份对公司明显不利的合同,而相对人也知道经办人没有这个权限,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可能经办人要对其超越职权的行为负责。另外,如果经办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相对人造成了损失,相对人也可以要求经办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此时,就有可能将公司和经办人都列为被告。 总之,确定被告要综合考虑经办人行为的性质、是否在职权范围内、相对人的善意与否等多方面因素,以准确地确定责任主体。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