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欠条有公司章和法人签字该告谁?

我手里有一张欠条,上面既有公司章又有法人签字。现在欠款到期对方没还钱,我想走法律程序,可不知道该告公司还是法人,也不清楚这里面的法律责任是怎么划分的,想问问这种情况到底该告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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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欠条上既有公司章又有法人签字的情况下,确定起诉对象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判断。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关键概念。法人,这里准确地说是法定代表人,他是代表公司行使职权的负责人;而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主体,拥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和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如果这张欠条是基于公司的业务往来,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等事项,那么该欠款通常属于公司债务。因为加盖公司章表明公司对债务的确认,法定代表人签字是代表公司的职务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应该起诉公司作为被告,要求公司承担还款责任。 然而,如果有证据证明法定代表人是债务的共同承担者,比如有相关协议表明法定代表人愿意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或者法定代表人将公司借款用于个人使用等情况,那么可以将公司和法定代表人列为共同被告。这样做的法律依据在于,当法定代表人的行为超出了代表公司的职务行为范畴,对债务有额外的责任约定或者实际占用借款用于个人时,其也应当对债务负责。 所以,具体告谁要结合欠款的实际用途、相关协议等情况来确定。建议在起诉前,收集好与该债务相关的所有证据,如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以便准确判断起诉对象,并在诉讼中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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