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时效是多久?


交通事故认定时效根据不同情况有所不同。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这是为了保证事故处理的效率和公正性,让事故双方能及时知晓责任划分情况。比如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没有人员重伤,车辆损坏程度一般,交警在现场勘查后,正常会在十天内给出认定书。 对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因为这类案件的调查难度较大,需要时间去寻找肇事车辆和驾驶人,但一旦查获,就会在规定的十天内作出认定。 如果事故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因为检验、鉴定结果对事故责任认定至关重要,只有等结果出来,才能准确划分责任,所以在结果确定后的五天内就会制作认定书。不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此外,如果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并送达当事人。对于重大复杂的事故,73天内作出;如果有重新检验、鉴定的情况,98天内作出;需要重新检验、鉴定的,58天内作出;一般需要检验、鉴定的,33日内作出。 相关法律依据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如果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但复核申请同一事故以一次为限。 相关概念: 交通肇事逃逸: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现场的行为。 检验、鉴定:是对交通事故中的车辆、痕迹、人体损伤等进行专业的检测和分析,以确定事故发生的原因、车辆状况等情况,为事故责任认定提供科学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