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时效期是多久?
我在工作中受了伤,不知道申请工伤认定有没有时间限制。我担心要是超过了时间就不能认定工伤,拿不到应有的赔偿了。所以想问问,工伤认定的时效期到底是怎么规定的呢?
展开


工伤认定时效期是指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向相关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有效时间范围。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促使当事人及时行使权利,保障工伤认定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也有利于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也就是说,职工一方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是一年。 需要注意的是,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时效,原则上职工就不能再通过行政程序认定为工伤,进而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过,如果存在不可抗力、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属于用人单位原因、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等情形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