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有期徒刑最长是多少年?
我想了解下在我国法律里,有期徒刑最长能判多久。我不是很懂法律,就单纯好奇,如果一个人犯了很严重的罪,被判处有期徒刑,那这个刑期上限是多少呢,有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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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有期徒刑的期限一般情况下是有明确规定的。首先,我们要知道有期徒刑是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有期徒刑的期限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这里的“本法第五十条”涉及到死缓变更的情况,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而“第六十九条”是关于数罪并罚的规定。 当犯罪分子一人犯数罪时,就需要按照数罪并罚的规则来确定最终的刑期。依据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综上所述,在一般情况下,有期徒刑最长是十五年;在死缓变更的情况下,可能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在数罪并罚且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时,有期徒刑最长能达到二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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