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后多久还可以申请仲裁?


在探讨公司解散后多久还可以申请仲裁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了解一下劳动仲裁时效的基本概念。劳动仲裁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丧失了请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保护其权利的法律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对于公司解散的情况,这并不影响仲裁时效的计算。如果公司解散时,劳动者就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那么仲裁时效从公司解散的那一刻起开始计算,劳动者需要在一年内申请仲裁。比如公司解散时没有支付劳动者的工资、经济补偿金等,劳动者当时就知道这个情况,那么就要在一年内申请仲裁。 但是,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仲裁时效可能会中断或者中止。仲裁时效中断是指在仲裁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仲裁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导致仲裁时效中断的情形包括:一方当事人通过协商、申请调解等方式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一方当事人通过向有关部门投诉,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支付令等方式请求权利救济;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 仲裁时效中止是指在仲裁时效进行中的某一阶段,因发生法定事由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暂停计算仲裁时效期间,待阻碍时效进行的事由消除后,继续进行仲裁时效期间的计算。按照法律规定,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仲裁时效中止的情形主要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 所以,公司解散后,劳动者通常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侵害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仲裁,但如果有仲裁时效中断或中止的情况,则要按照相应的规则来确定最终的仲裁申请时间。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劳动者不确定自己的情况是否过了仲裁时效,或者对仲裁时效的计算存在疑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有效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