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多久才算建立劳动关系?
我入职一家公司几天了,还没签合同。我不太清楚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和公司算建立了劳动关系,是入职当天,还是工作一段时间后?想了解在我国到底多久才算是建立了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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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劳动关系的建立时间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劳动关系的建立与工作时间长短并没有直接关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这里的“用工之日”,通俗来讲,就是劳动者开始为用人单位实际提供劳动的那一天。也就是说,只要劳动者开始在用人单位的安排下从事工作,劳动关系就已经建立,而不是以工作了多长时间来判定。 举个例子,小张在周一去一家公司报到并开始工作,虽然还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从周一开始,小张和该公司就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 在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可能会以试用期为由,认为在试用期内不算正式的劳动关系。这种观点是错误的。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只要劳动者进入用人单位开始工作,哪怕是在试用期,劳动关系同样已经确立。 另外,关于书面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即使没有书面合同,只要存在实际的用工行为,劳动关系就受法律保护。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综上所述,在我国,自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实际提供劳动之日起,劳动关系就已建立,而不是依据工作时长来确定。劳动者要清楚自己的权益,遇到问题可以依据相关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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