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般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办完?


离婚一般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这两种方式所需的时间是不同的。 首先是协议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协议离婚最快需要三十一天,这是在双方都配合且不存在撤回申请等情况,度过三十天冷静期后,再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天内去申请发给离婚证的理想状态下。若有一方在冷静期内反悔,那离婚就无法通过协议方式完成。 其次是诉讼离婚。诉讼离婚的时间相对就比较复杂。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离婚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而且,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原告需要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之后才能再次起诉离婚。此外,如果涉及公告送达、管辖权异议等情况,诉讼时间还会进一步延长。总体来说,诉讼离婚少则几个月,多则可能需要数年时间,具体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和法院的审理进度。 综上所述,协议离婚在顺利的情况下时间较短,但需要双方达成一致并度过冷静期;诉讼离婚则时间不确定性较大,主要适用于双方无法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