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案立案后多久能开庭?
我遇到了故意伤害案,案子已经立案了,我心里特别着急,想知道大概多久能开庭。我不太懂法律流程,也不知道这个时间有没有规定,就怕一直拖着,所以想问问这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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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故意伤害案属于刑事案件,刑事案件从立案到开庭的时间并没有一个固定的、确切的时长,这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 一般来说,从立案开始,会经历侦查、审查起诉、审判这几个主要阶段。在侦查阶段,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案件侦查终结后会进入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到了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所以,综合这些阶段来看,故意伤害案从立案到开庭,短则几个月,长则可能达到一年甚至更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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