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在店外受伤由谁负责?
我开了一家小餐馆,前几天有个客人在店外的台阶处摔倒受伤了。台阶是公共区域,但就在我店门口。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客人受伤的责任该由谁来承担,是我这个店主,还是有其他的责任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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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客人在店外受伤谁负责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了解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安全保障义务。安全保障义务是指特定情况下,一方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保障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这是法律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平和安全,对一些特定主体提出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具体到客人在店外受伤的情况,责任的划分要根据实际情形来判断。如果店外区域是商家的管理范围,比如商家对店外的场地进行了特殊使用、改造,或者店外存在商家设置的障碍物、安全隐患等导致客人受伤,那么商家可能要承担责任。因为商家对自己管理的区域有安全保障义务,没有尽到这个义务,就要对客人的损害负责。 要是店外属于公共区域,一般由该区域的管理者承担安全保障义务。例如小区内的店外区域,物业可能是管理者;市政道路旁的店外区域,市政管理部门可能负有管理责任。如果这些管理者没有履行好安全保障义务,导致客人受伤,他们就要承担相应责任。 另外,如果客人受伤是由第三人的行为造成的,比如被其他顾客撞倒,那么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要承担侵权责任。但如果商家、管理者等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也要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所以,确定客人在店外受伤谁负责,关键在于判断谁对店外区域负有安全保障义务,以及是否尽到了这个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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