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钱的有效追讨期限是多久?
我借给一家公司一笔钱,当时也没说具体什么时候还。现在有点担心这笔钱要不回来,想问问从法律上来说,我在多久之内去追讨这笔欠款是有效的呢?超过这个时间会有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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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公司欠钱的有效追讨期限通常指的是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简单来说,如果在诉讼时效内你不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还钱,过了这个时间,法院可能就不会支持你的诉求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举个例子,如果你和公司约定了还款日期,那么从还款日期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三年的诉讼时效。要是没有约定还款日期,你可以随时要求公司还钱,但要给公司一定的合理准备时间,从你要求公司还钱并给予合理准备时间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三年诉讼时效。 不过,诉讼时效也存在中断、中止的情形。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也就是说,如果你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公司催过款,或者公司承诺还款等,诉讼时效就会重新计算。而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待中止时效的事由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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