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后移交检察院多久会宣判?


在了解留置后移交检察院多久宣判之前,我们先明确几个法律概念。留置是指监察机关对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在特定情况下采取的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项措施。而检察院在接收到监察机关移送的案件后,会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审查起诉,然后由法院进行审判并宣判。 从留置后移交检察院开始,案件的流程一般要经过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和法院审判阶段。 首先是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如果检察院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每次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接着是法院审判阶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综上所述,留置后移交检察院多久宣判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时间。如果案件简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可能在较短时间内就会宣判;但如果案件复杂、涉及补充侦查等情况,宣判时间就会相应延长。所以,要准确判断一个具体案件从留置后移交检察院到宣判的时间,需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综合考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