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时遭遇车祸,进行工伤鉴定后可以起诉车祸相关方吗?
我在工作的时候出了车祸,已经做了工伤鉴定。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我还能不能去起诉车祸的相关责任方。我担心两边不能同时进行,想了解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有没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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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时遭遇车祸,进行工伤鉴定后通常是可以起诉车祸相关方的。这涉及到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一个是工伤保险待遇关系,另一个是侵权损害赔偿关系。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工伤鉴定。工伤鉴定是指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受到伤害后,由相关部门认定该伤害是否属于工伤的过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以及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等情况,应当认定为工伤。一旦被认定为工伤,劳动者可以依据该条例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医疗费用报销、伤残津贴等。 而车祸涉及的是侵权责任。当他人的侵权行为导致我们受到损害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车祸的责任方需要对受害者的损失进行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 在司法实践中,很多地区支持劳动者在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同时,向车祸的侵权方主张侵权损害赔偿。这是因为工伤保险待遇是基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而侵权损害赔偿是基于侵权行为,是对受害者损失的补偿。两者并不相互排斥。 不过,在某些费用上可能会存在一定的限制。比如医疗费,一般不能重复获得赔偿。如果工伤保险基金已经支付了部分医疗费用,那么在向侵权方主张赔偿时,这部分费用可能会相应扣除。此外,在主张赔偿时,需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记录、费用清单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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