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罪一般会查几年的流水?


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指的是明明知道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还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在调查帮信罪时,关于查几年流水并没有固定的明确年限。通常情况下,调查会追溯到犯罪活动开始的初始时间点,目的是要把所有和该犯罪活动相关的非法资金流动都纳入调查范围。这是因为执法机构需要深入追查涉嫌犯罪活动的资金源头和最终去向 ,全面掌握犯罪情况。 影响查流水年限的主要是案件整体情况,像犯罪活动持续时间长短、涉案金额规模大小,以及有没有迹象显示早期交易也和犯罪活动紧密相关等。要是犯罪活动持续时间长,那可能会查很多年的流水;若涉案金额巨大,为了理清资金流向,也可能会扩大查询年限。 另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十九条规定,金融机构对客户交易记录的保存期限自交易结束之日起至少五年。这意味着,在五年内的交易记录相对容易获取,也增加了查询这一时间段流水的可能性。 相关法律条文方面,《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二)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三)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四)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五)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六)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相关概念: 帮信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简称,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相关帮助且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 支付结算金额:在帮信罪认定中,指资金流入和流出的总额,用于衡量犯罪情节是否严重的一个重要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