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未交社保的追诉期是多久?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多年,最近发现公司一直没给我交社保。我想维护自己权益,可又担心时间久了没办法追究。所以想问问,未交社保的追诉期是多久呢?过了追诉期是不是就不能让公司补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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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未交社保的追诉期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涉及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要明确两个重要的时间概念,一个是劳动保障监察的查处时效,另一个是劳动仲裁的时效。 从劳动保障监察的角度来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这里的2年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如果该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如果公司一直处于未给员工缴纳社保的持续状态,那么从停止这种违法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2年的时效。一旦超过这个2年的时间,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就不再对该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接着说劳动仲裁的时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这意味着,当劳动者发现公司未给自己缴纳社保时,要在知道这个情况后的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不过,如果在这一年的时效期内,出现了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又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等情形,仲裁时效就会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对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上述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综上所述,未交社保在劳动保障监察方面的查处时效一般是2年,劳动仲裁的时效是1年。但要注意不同情况下时效的计算方式和中断、中止的情形。劳动者在发现自己社保未缴纳的情况后,应及时采取措施,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避免因超过时效而无法得到应有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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