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通事故认定书规定在多少天内提出书面调解?

我遭遇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刚下来,我和对方都希望通过调解来处理赔偿问题。但不太清楚应该在多久之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想了解一下,这个时间是怎么规定的,要是超过了会有什么后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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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一般来说,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这里给您解释一下,就是在拿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后,从拿到的那一天开始计算,有十天的时间可以提出书面的调解申请。如果超过了这个时间,就不能再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了。当然,即使超过时间,或者双方协商不成的,一方仍然可以向法院起诉处理。 相关法律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四条。该条规定明确了这一期限,旨在保障交通事故处理的效率和秩序,让当事人能及时解决纠纷。同时,对于不同情况的交通事故,调解开始时间也有不同规定。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所以,在遇到交通事故需要调解时,一定要注意这个十天的期限,及时提出书面申请,避免错过调解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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