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冷静期30天过后多少天内可以办理离婚?


在协议离婚中,离婚冷静期30天过后的办理离婚时间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所谓协议离婚,就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然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冷静期则是法律为了避免夫妻因冲动而草率离婚所设置的一个时间段。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愿意离婚了,都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所以,在离婚冷静期30天届满后的30天内,夫妻双方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这第二个30天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办理期限,如果超过了这个期限,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夫妻双方若还想离婚,就需要重新申请离婚登记,再次经历30天的离婚冷静期。因此,一定要留意这个时间节点,合理安排好办理离婚手续的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