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收到通知日起多少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是可以的?


在我国,不同情形下自收到通知日起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时间规定是不同的。 以劳动争议为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这里的15天就是起诉的时间限制,也就是说,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要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后的15天内去法院起诉,不然过了这个时间,仲裁裁决就生效了。 在股东知情权纠纷中,如果公司拒绝股东查阅公司文件材料的请求,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第七条规定,股东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九十七条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起诉请求查阅或者复制公司特定文件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公司有证据证明前款规定的原告在起诉时不具有公司股东资格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原告有初步证据证明在持股期间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请求依法查阅或者复制其持股期间的公司特定文件材料的除外。虽然这里没有明确规定自收到公司拒绝通知后起诉的时间,但在实际操作中,建议股东尽快起诉,以免证据灭失等问题影响自身权益。一般认为适用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在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如果债权人收到了关于债务人某些行为可能损害其债权的通知,那么要在知道该事由后的1年内行使撤销权,向法院起诉。 所以,具体自收到通知日起多少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根据具体的案件类型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遇到此类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便在规定时间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