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最多可以申请多少次?


在我国法律中,并没有对离婚申请的次数作出明确的限制。也就是说,理论上你可以多次申请离婚。离婚主要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这两种方式。 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然后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了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只要双方都愿意,且符合协议离婚的条件,经过离婚冷静期等程序,就可以完成离婚,并且申请次数没有限制。 诉讼离婚则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也就是说,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原告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在六个月内不能再次起诉。但过了六个月,或者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就可以再次起诉。而且被告起诉离婚不受此限制。法院会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所以,诉讼离婚也没有次数上限,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都可以再次提起。总之,无论选择哪种离婚方式,法律都没有对离婚申请的次数进行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