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人才能构成聚众斗殴?
我和朋友跟另一伙人起了冲突,双方加起来有好几个人,最后还打起来了。我现在有点担心这会不会构成聚众斗殴,想知道在法律上到底几个人才会构成聚众斗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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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斗殴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从法律角度来讲,“聚众”一般是指纠集三人以上(包含三人)。 这里的“三人以上”并不要求双方都达到三人,只要一方达到三人及以上,就可能符合聚众斗殴中“聚众”的条件。不过,并不是说人数达到了就一定会构成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罪要求斗殴的双方主观上有斗殴的故意,并且实施了相互殴打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所以,如果只是人数达到了,但没有斗殴的故意,或者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能不构成犯罪。比如,几个人之间只是发生了一些小的推搡,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也没有扰乱社会秩序,那么就可能不认定为聚众斗殴罪。但要是符合聚众斗殴罪的构成要件,那么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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