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巡回法庭有多少个?
我想了解下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的数量。平时也关注一些法律相关的事儿,知道有巡回法庭这么个机构,但不清楚具体有多少个。希望能得到准确的信息,了解这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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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主要目的是方便当事人诉讼,就地化解纠纷,同时也有利于最高人民法院本部集中精力制定司法政策和司法解释,审理对统一法律适用有重大指导意义的案件。 截至2025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共设立了6个巡回法庭。具体设置情况如下:第一巡回法庭设在广东省深圳市,巡回区为广东、广西、海南、湖南四省区;第二巡回法庭设在辽宁省沈阳市,巡回区为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第三巡回法庭设在江苏省南京市,巡回区为江苏、上海、浙江、福建、江西五省市;第四巡回法庭设在河南省郑州市,巡回区为河南、山西、湖北、安徽四省;第五巡回法庭设在重庆市,巡回区为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五省区市;第六巡回法庭设在陕西省西安市,巡回区为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五省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巡回法庭的相关职责和设置等作出了规定。该规定的施行确保了巡回法庭能够依法、有序地开展审判工作,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为维护司法公正、促进法治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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