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提出异议被驳回后能上诉几次?
我之前对法院的执行提出了异议,结果被驳回了。我不太清楚后续上诉的规则,想知道在执行异议被驳回后,我还能上诉几回呢?我担心错过上诉机会,也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展开


在执行程序中,如果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执行行为提出异议,被法院驳回后,在我国法律体系下,这种情况一般不是通过上诉来解决,而是涉及复议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这里需要明确的是,申请复议只有一次机会。也就是说,当执行异议被驳回后,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法院作出的复议裁定是终局性的,不能再就该执行异议的驳回裁定再次申请复议或者上诉。 另外,如果是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被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里的诉讼程序与前面的复议程序有所不同,且诉讼程序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涉及到实体权利的审理。但无论是哪种情况,法律都有明确的规定和程序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需要按照法定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