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急诊医保如何报销?
我在外地突然急诊就医了,不知道跨省急诊产生的医疗费用该怎么报销。我不太清楚具体的流程,也不知道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担心会因为不了解规定而影响报销。想问问大家,跨省急诊医保报销具体是怎样操作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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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急诊医保报销是指参保人在参保地以外的省份突然遭遇紧急病症就医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将医疗费用拿回参保地进行报销的过程。 首先,我们要明白医保的属地管理原则。一般来说,医保是由各地的医保部门根据当地的政策进行管理和报销的。不过,为了方便参保人,国家也在不断推进医保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 对于跨省急诊医保报销,通常有以下两种方式。一种是直接结算,另一种是先垫付后报销。 直接结算的方式就比较方便快捷。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政策,参保人在就医前需要先在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对于急诊就医的情况,虽然可能来不及提前备案,但现在很多地区都支持事后补办备案。在就医时,只要选择的医疗机构是医保定点机构,并且已经接入了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那么在出院结算时,就可以直接按照参保地的报销政策进行报销,参保人只需要支付个人自付的部分。 先垫付后报销的方式则相对复杂一些。参保人在急诊就医时需要自己先支付全部的医疗费用,然后保存好相关的票据和病历等资料。回到参保地后,携带这些资料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医保经办机构会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按照当地的报销政策将报销金额支付给参保人。 在准备报销材料时,一般需要准备医院的收费票据、费用清单、病历、诊断证明等。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一些细微的差别,建议在报销前先咨询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了解具体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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