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果分为几类?
我前段时间遭遇了一起交通事故,现在想了解下交通事故后果的分类情况,因为涉及后续的处理和赔偿等问题,不知道在法律上交通事故后果一般是怎么划分的,想弄清楚这个,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展开


交通事故后果一般可以从不同角度进行分类。从损害对象角度来看,可分为人身伤亡后果和财产损失后果。人身伤亡后果指事故导致人员受伤或死亡。根据受伤的严重程度,受伤又可细分为轻伤、重伤等。比如一个人在事故中只是皮肤擦伤、轻微扭伤等,可能就属于轻伤;而如果出现骨折、内脏损伤等严重情况,就可能属于重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这表明对于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后果,责任方需要按照相应规定进行赔偿。 从事故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方面,可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轻微事故通常是指没有人员重伤或死亡,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的事故,比如两车轻微刮擦。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特大事故则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这些分类在相关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法规中有明确规定,有助于在事故发生后确定相应的处理程序和责任承担。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