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起欺诈罪会判多少年?


欺诈罪在我国刑法中通常对应的是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关于诈骗罪的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于“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当涉及多起欺诈犯罪时,法院在量刑时,会将各起犯罪的涉案金额累计计算,来认定犯罪数额,进而确定对应的量刑幅度。此外,除了犯罪数额,法院还会综合考虑其他因素,比如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故意程度、犯罪手段、是否有自首、立功、坦白等情节,以及是否积极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况。 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实施多起欺诈犯罪过程中,手段恶劣,造成被害人生活困难、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即便犯罪数额未达到特别巨大的标准,法院也可能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从而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的幅度内量刑。相反,如果犯罪嫌疑人有自首、立功表现,并且积极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法院在量刑时会从轻处罚。 总之,多起欺诈罪的量刑是一个综合考量的结果,要结合具体的案件事实和证据,依据法律规定来准确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