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想杀老师会被判多少年?


首先,仅有“想杀老师”这种想法,在法律上并不会被判刑。法律处罚的是人的行为,而不是单纯的思想。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是“行为主义”,也就是说,定罪量刑是以行为人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为基础的。 然而,如果学生不仅有杀人的想法,还为实施杀人行为做了一些准备工作,比如购买凶器、踩点、制定计划等,这就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的预备形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如果学生已经着手实施杀人行为,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比如被他人制止、老师逃脱等,这属于故意杀人罪的未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要是学生成功实施了杀人行为,导致老师死亡,那就构成了故意杀人罪的既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学生犯罪的量刑,法院会综合考虑学生的年龄、犯罪动机、手段、后果等多种因素来进行判断。如果学生是未成年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