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一般要服刑多少年?
我想知道法律规定的有期徒刑服刑时间是怎么算的。我不太懂法律,也不清楚这个时间范围大概是多少,想了解一下正常情况下,被判有期徒刑的话,一般要服刑多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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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在我国,有期徒刑是适用范围最广泛的一种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也就是说,在一般情况下,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服刑时间最少是六个月,最长是十五年。 不过,有两种特殊情况会突破上述期限。一是《刑法》第五十条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二是根据《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此外,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但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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