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有多少年的产权?
我家的老房子拆迁了,给了套安置房。我不太清楚这安置房的产权是怎么算的,想知道安置房一般有多少年的产权,是和普通商品房一样吗?会不会有什么不一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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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的产权年限是一个很多人关心的问题,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产权的概念。在我国,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是指您对房屋本身拥有完全的、永久的权利,简单来说,就是房子永远是您的。而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限制的,因为我国土地归国家或集体所有,我们只是获得了一定期限的使用权利。 不同类型的安置房,其土地性质不同,产权年限也会有所差异。如果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出让,这种情况下和普通商品房类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居住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是70年。也就是说,这类出让性质土地上的安置房,土地使用年限通常是70年,在这70年内您可以正常使用该房屋和土地。 要是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划拨土地一般是政府为了公共利益等原因无偿提供给用地者使用的。这类安置房没有明确的土地使用年限规定,但在进行交易时可能会受到一些限制,比如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等。当补缴土地出让金后,土地性质可能会转变为出让,这时也会有相应的土地使用年限。 需要注意的是,产权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开始计算的,而不是从您拿到房子的时间开始算。而且,即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所以您不用过于担心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房子的归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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