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讨加班费能要几年的?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经常加班但公司没给加班费。现在我想追讨之前的加班费,就是不知道按照法律规定,我能追讨几年的加班费,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帮我解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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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讨加班费能主张的时间范围,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劳动关系还存续着,追讨加班费是没有时间限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而加班费属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追讨自入职以来公司拖欠的所有加班费。这意味着,只要你还在这个单位工作,就随时能要求单位支付之前没给的加班费。 其次,要是劳动关系已经终止了,那就得受仲裁时效的限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追讨加班费的请求。也就是说,从你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那天开始算,在一年之内你要去主张加班费,超过这个时间,可能就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追讨了。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劳动者追讨加班费还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像加班记录、考勤表等,来证明自己确实存在加班的情况。如果证据不足,即使在可追讨的时间范围内,也可能面临败诉的风险。所以,大家平时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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