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止执行满多少年不再执行?
我有个官司,法院判决后执行时中止了。现在过去挺长时间了,我想知道中止执行满多少年就不再执行了,会不会一直拖着,之后就没办法让对方履行判决了,想了解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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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执行程序中,中止执行是一个重要的概念。中止执行指的是在执行过程里,由于出现了某些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暂时停止,等这些情况消失后,执行程序再继续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执行程序作出了规定。一般情况下,中止执行本身并没有明确规定满多少年就不再执行。不过,执行案件是有申请执行时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当执行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执行法院应当恢复执行。只要在申请执行时效内,并且执行法院没有作出终结执行的裁定,执行程序原则上不会因为中止执行时间的长短而不再执行。但是,如果超过了申请执行时效,被执行人可以对申请执行时效提出异议,经法院审查异议成立的,法院会裁定不予执行。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执行案件长期处于中止状态,法院也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比如,经过调查发现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且符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条件的,法院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若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可以再次申请执行,且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总之,中止执行本身没有固定的年限导致不再执行,但受到申请执行时效等多种因素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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