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受害者该如何举证?
我遭遇了医疗事故,现在想维权,但不知道该怎么举证。不知道要收集哪些证据,这些证据该怎么获取,有什么注意事项,也不清楚在举证过程中我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希望了解一下医疗事故受害者举证的具体方法和要点。
展开


在医疗事故纠纷中,举证是受害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关键环节。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医疗事故受害者举证的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要明白举证责任的分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这表明我国医疗损害责任采用过错责任原则,一般情况下是“谁主张,谁举证”,即受害者需要证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存在过错、自己受到了损害、过错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接下来,说说受害者需要收集的证据类型。病历资料是非常重要的证据,它包括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这些病历资料。此外,还有医疗费用票据、诊断证明、检查报告等,这些可以证明受害者的损害和所花费的费用。如果有证人目睹了医疗事故发生的过程,证人证言也可以作为证据。 关于证据的收集方法,对于病历资料,患者可以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的规定,向医疗机构提出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要求,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制服务,并在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对于医疗费用票据等,可以直接从医院的收费处获取。证人证言则需要证人愿意配合,以书面或者口头的形式提供证言。 在举证过程中,受害者还需要注意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证据的合法性要求收集证据的方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能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证据。真实性是指证据必须是真实存在的,不能伪造。关联性是指证据要与案件事实有直接的联系,能够证明自己的主张。 总之,医疗事故受害者在举证时要积极主动地收集相关证据,确保证据符合法律要求,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