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有多少责任赔偿?


在交通事故中,赔偿责任的划分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 首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这交强险就像是一个基本保障,先由它来赔一部分。 要是交强险赔偿后还有不足的部分,那就按照下面的规定来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是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要是双方都有过错,那就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打个比方,两辆车撞了,经过认定,甲车过错占60%,乙车过错占40%,那么甲车可能就要承担60%的赔偿责任,乙车承担40%。 要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情况又有所不同。如果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那就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要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会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就算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也可能要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不过要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就不用承担赔偿责任了。 另外,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比如,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这一方就要承担全部责任;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有过错的,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要是各方都没有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各方就都没有责任;要是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对方就没有责任。 相关概念: 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