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土地补偿费如何分配,土地征用补偿费分配资格怎样认定?

我家这边土地被征用了,现在涉及到土地补偿费分配的问题。村里有些人说按人头分,有些人说按土地面积分,大家意见不统一。而且对于哪些人有资格参与分配也有争议,像嫁出去但户口没迁走的、读书把户口迁走的大学生等,都不知道算不算有分配资格。我就想了解下这补偿费到底该怎么分,分配资格又该怎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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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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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补偿费的分配以及分配资格的认定是在土地征用过程中非常关键的问题,下面将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来看土地补偿费的分配。土地补偿费是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时,用地单位依法向被征地单位支付的款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这意味着这笔钱是集体的财产。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并不是由集体完全掌控使用,而是要进行合理分配。一般来说,分配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按人口分配,另一种是按土地面积分配。按人口分配是将土地补偿费平均分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所有成员,不论其拥有土地的多少;按土地面积分配则是根据每个成员所拥有的土地数量来确定其应得的补偿份额。具体采用哪种方式,需要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经本集体成员决定。 接着说土地征用补偿费分配资格的认定。判断一个人是否具有分配资格,核心标准是其是否具有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就享有参与土地补偿费分配的权利。对于成员资格的认定,法律法规并没有统一明确的标准,但在司法实践和各地政策中,一般会综合考虑以下因素:一是户籍因素,通常户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是重要的考量,但不是唯一标准。比如嫁出去但户口没迁走的女性,虽然其户籍还在村里,但如果其已经在夫家所在集体经济组织享受了相应权益,可能就不具有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分配资格。二是生活保障因素,如果一个人主要依赖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作为生活保障,那么其具有成员资格的可能性较大。像一些读书把户口迁走的大学生,在其没有稳定的就业和生活来源,仍然依赖家庭在农村的土地时,一般认为其具有原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可以参与分配。三是履行义务因素,即是否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履行了相应的义务,如参加集体劳动、缴纳相关费用等。 在处理土地补偿费分配和资格认定问题时,如果出现争议,当事人可以先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对处理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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