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赔付后公司还需要出多少钱?

我之前在公司受了工伤,经过鉴定也获得了工伤赔付。但我不太清楚,在这之后公司是不是还得再出点钱,出多少我心里也没底。我就想知道在工伤赔付之后,公司具体还需要承担多少钱的费用,希望懂的人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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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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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付后公司是否需要出钱以及具体金额,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下面为你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一下工伤保险基金和公司各自承担的赔偿项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项目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等。 而公司需要承担的赔偿项目有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停工留薪期内的生活护理、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对于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如果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对于五级、六级伤残职工,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当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不同地区的标准差异较大,比如广东省五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50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为40个月,七级为25个月等。 所以,工伤赔付后公司具体需要出多少钱,要结合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停工留薪期时长、当地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等多方面因素来确定。如果遇到纠纷,职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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