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违约金收多少是合法的?
我之前借给别人一笔钱,当时写了借条,约定了如果对方逾期还款要付违约金。现在对方真逾期了,我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我能收多少违约金才是合法的呢?我不想多要,但也不想自己的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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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欠款违约金合法数额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违约金的概念。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简单来说,就是在欠款的情况下,如果欠款人没有按照约定时间还钱,就要给债权人一笔额外的钱作为补偿。 对于欠款违约金的数额,法律并没有统一规定一个具体的标准,不过有一定的规则来判断其是否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在司法实践中,当判断违约金是否过高时,通常会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对于民间借贷来说,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里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由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所以,如果是一般的欠款合同,违约金数额的确定首先看双方的约定,但如果违约方认为违约金过高并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调整请求时,法院或仲裁机构会结合实际损失等情况进行判断和调整。如果是民间借贷欠款,违约金和逾期利息等总计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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