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可以刑事附带民事退赔吗
我有个事儿挺闹心的,我之前把一些贵重物品交给朋友保管,结果他私自把东西卖了,我觉得这构成侵占罪了。我想问下,这种情况我在追究他刑事责任的时候,能不能顺便让他退赔我的损失啊,我想了解下具体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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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一般不能直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退赔。 首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构成侵占罪。 在退赔问题上,对于侵占罪这类犯罪,通常是由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这是因为侵占罪的犯罪对象在行为人实施侵占行为前已由行为人占有,情况相对特殊。如果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 比如,小李将小张委托其保管的价值五万元的物品私自变卖,小张发现后要求小李归还,小李拒不归还,构成侵占罪。法院在审理时会先责令小李退赔,如果小李把变卖物品的钱挥霍光了,无法全部退赔小张的五万元损失,那么小张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来争取弥补自己的损失。 另外,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侵占罪不在此列。不过,如果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主动退赔,这个行为在量刑时会作为一个考量因素,可能会对被告人从轻处罚。所以说,虽然侵占罪不能刑事附带民事退赔,但有相应的退赔和弥补损失的法律途径。 相关概念: 侵占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告诉才处理:某些犯罪行为须由被害人向法院告诉,法院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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