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撞人了需要赔偿多少天的费用?


在开车撞人事故中,关于赔偿天数的问题涉及到不同类型的赔偿项目,不同项目的赔偿天数计算方式有所不同。 首先是医疗费赔偿,它主要是根据伤者实际接受治疗的时间来确定。一般从受伤后到治疗结束,在医院接受诊断、检查、治疗等所花费的时间内产生的合理费用,责任方都需要进行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这里的医疗费赔偿天数就是实际治疗天数,直到伤者康复无需再进行医疗救治为止。 误工费的赔偿天数则有所不同。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也就是说,如果伤者经过一段时间治疗后被评定为残疾,那么误工费赔偿天数就是从受伤到定残前一日;若未致残,就是实际误工的天数。 护理费的赔偿天数也较为关键。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一般在伤者住院期间肯定是需要护理的,出院后如果医生认为还需要护理,那么护理天数就要相应延长,直到伤者能够自理生活。 营养费的赔偿天数通常是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如果医疗机构认为伤者在一段时间内需要补充营养来促进身体恢复,那么这段时间就是营养费的赔偿天数。 总之,开车撞人后不同赔偿项目的赔偿天数确定方式各有依据,需要结合具体情况,以相关法律规定和医疗机构的证明等为参考来准确计算。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由法院根据具体证据和事实来判定赔偿天数和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