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多少财物会构成盗窃罪?


要判断盗窃多少财物构成盗窃罪,我们得先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盗窃罪,简单来说,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偷偷拿走别人财物的行为。而关于盗窃财物达到多少金额会构成盗窃罪,这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不过这里的金额并不是全国统一执行一个标准哦。该条还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也就是说,不同地区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在上述规定的幅度内,确定本地关于盗窃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金额标准。例如,在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可能“数额较大”的标准会相对高一些;而在经济发展水平稍低的地区,标准可能就会低一点。 除了看盗窃财物的金额,有些情况下,即使盗窃的财物价值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也可能构成盗窃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所以,判断是否构成盗窃罪,不能仅仅看盗窃财物的金额,还要结合具体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