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该如何获得赔偿?


如果遇到未签订劳动合同就被辞退的情况,劳动者是可以依法获得相应赔偿的。 首先,关于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从入职满一个月后的第二天开始计算,一直到满一年的前一天,这期间用人单位要支付双倍工资。比如,你3月1日入职,4月1日起就应该拿双倍工资,到次年2月28日(假设是平年),共11个月的双倍工资。 其次,如果单位辞退你,还可能涉及经济补偿金。按照法律规定,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例如,你工作了2年3个月,那么经济补偿金就是2.5个月工资。 要是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 另外,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造成员工失业的,可能需要赔偿失业损失。 需要注意的是,因为不签订劳动合同主张两倍工资,是有仲裁时效的,从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起,往前倒推一年,按月计算,对超过一年的两倍工资差额,劳动仲裁不予支持。 劳动者可以先和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双倍工资:指用人单位在未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需要额外支付给劳动者一倍的工资 。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 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向仲裁机构请求保护其权利的法定期限,在这个期限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通过仲裁获得保护的权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