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车行放高利贷达到多少钱才能够立案?
我之前在车行贷款,感觉利息高得离谱,怀疑遭遇了高利贷。想知道要是真的遇到车行放高利贷这种情况,得多少钱才会立案啊?我就是想搞清楚这个标准,看看自己的情况有没有达到能立案让法律来管一管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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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明确一点,单纯放高利贷在我国一般不构成犯罪,但如果存在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的行为,则可能涉嫌高利转贷罪。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六条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是个人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单位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 。这里的违法所得,简单来说就是通过高利转贷行为实际赚取到手的利润。比如,套取银行贷款后高利转贷给别人,转贷利息和原本贷款利息的差额,就是违法所得。 二是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实施了高利转贷行为。这意味着即使这次违法所得没达到规定金额,但之前因为同样的高利转贷行为已经被处罚过两次及以上,再次进行高利转贷,也会被立案追诉。 《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相关概念: 高利转贷罪:指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的犯罪行为。 违法所得:通过违法手段获取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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